案由一:日前衛生署及法務部於各縣市進行打擊不法藥物聯合稽查,部份社區藥局被查獲違法或違規販售產品及藥品,部份並已移送地檢署偵辦中,請討論因應對策及後續處理方法。
建 議:
1.請各縣市公會協助查明已移送地檢署及經查獲尚未起訴之藥師名單。
2.本案為求事實單一,建議委請本會顧問律師共同處理,顧問律師已口頭同意協助,以及其優惠之收費方式處理本案。
3.在顧問律師處理本件期間,請商請法制委員會立委(吳清池等)協助向法務部及最高檢察署反應,是否通令不起訴處分。
決 議:
1.呂顧問律師提供本會之建議如下:
(1)向會員先行宣導處理原則,說帖由律師協助提供,原則大致如下:
a.應馬上告知公會狀況,以利提供協助。
b.確認來人之身分,查看服務證件及搜索票,若無搜索票,檢察官未到現場該搜活動可能違法,可直接拒絕。
c.搜索人員身分之對應方式:
(a)健保局:可先做筆錄,後續再處理。
(b)刑警、檢察官:不要馬上在筆錄上簽名畫押,應向查緝人員要求整理狀況,以爭取緩衝期。若遭查緝為不打算販售之商品,放置於倉庫樹櫃內而非陳列架上,應具名筆錄。
d.應有合法產品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