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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參加2010年FAPA大會補助辦法

一、補助金額:每人補助2,500元。(限報名全程課程)
二、補助名額:全國補助400人為上限。
三、補助對象:
(1)全聯會全體理、監事。
(2)全聯會各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國際事務委員會全體委員。
(3)各縣市藥師公會之會員(各縣市分配名額如表1,此名額包含已自行向台灣藥學會報名者)。
註1:已自行向台灣藥學會報名成功(已繳費)之藥師會員,亦必須符合上述1.2.3者才予以補助。
註2:附件之名額包含登記已自行向台灣藥學會報名成功(已繳費)者及向各縣市藥師公會報名者,兩者總和,名額超出不予受理。
四、繳費方式:
(1)上述三、1.2者請向全聯會報名及繳費。
(2)上述三、3者請向所屬縣市藥師公會報名及繳費,
請各縣市藥師公會協助將報名費全額收齊後,繳交至本會,若符合補助標準,本會將撥發補助款項。
五、報名截止日期:99年9月10日(星期五)前向所屬縣市藥師公會報名(自行向台灣藥學會報名告知縣市藥師公會者亦同),逾期不受理。
註:本會於9月15日向2010FAPA大會團體註冊。
六、注意事項:
(1)請務必於11月19日(星期五)前郵寄大會收據正本寄至全聯會,並於收據上以正楷書寫中文姓名、聯絡方式及所屬縣市公會,以便確認。(信封註明:申請FAPA報名費補助;地址:104台北市民權東路一段67號5樓)
(2)已自行向台灣藥學會報名成功(已繳費)之藥師會員,為避免造成超額報名,影響會員權益,請務必向所屬縣市藥師公會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