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二屆藥師貢獻選拔辦法及報名表,敬請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1.依據中華民國藥師公會聯合會99年5月14日(99)國藥師瑞字第990746號函辦理。
2.為鼓勵長期堅崗位付出心力與智慧,為民眾用藥安全把關之基層藥師,彰顯其藥師典範,發揚藥學精神,特舉辦本選拔活動。
3.選拔條件:凡在社區藥局、醫療院所、製造及販賣業執業之藥師,執行業務滿五年,即得接受推薦,參加選拔。本會及全聯會現任理監事及幹部請勿參加本獎項選拔。
4.本會可推薦名額一名,歡迎會員踴躍推薦或自薦,並詳附件推薦表格及附加證明文件,推薦人欄位請勿填寫。為配合全聯會作業時間,請於6月10日以前將推薦表格以電子檔方式郵件本會審核後呈報全聯會參選(其它相關文件請以影本方式郵寄本會),超過可推薦人數上限時交由本會常務會討論推薦名單。
5.檢附推薦表格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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