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衛生局公文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辦理宜蘭縣99年傳染病防治醫療支援人力教育訓練

宜蘭縣99年傳染病防治醫療支援人力教育訓練請於10月1日及15計辦理二場次,本次課程原衛生局未申請藥事人員相關學分,目前由安文彬理事長邀請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協助申請『藥事人員繼續教育學分』,敬請踴躍報名參加。
報名方式、課程表及報名表如附件。

相關公文檔案: 

宜蘭縣政府獎勵民眾舉發及協助查緝違反藥事法案件實施要點

主旨:「宜蘭縣政府獎勵民眾舉發及協助查緝違反藥事法案件實施要點」業經宜蘭縣政府99年7月22日以府衛藥字第0990013644B號令發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99年7月26日府授衛藥字第0990013644A號函辦理。
二、宜蘭縣政府99年7月22日以府衛藥字第0990013644B號令「宜蘭縣政府獎勵民眾舉發及協助查緝違反藥事法案件實施要點」全文請詳閱附檔。

防範腸病毒及紅眼症疫情於醫療機構內散播

主旨:為防範腸病毒及紅眼症疫情於醫療機構內散播,謹請加強相關感染控制措施,請 查照。
說明:
1.依據宜蘭縣政府衛生局99年7月13日衛疾字第0990013292號函辦理。
2.上述公函詳見附檔,請自行下載參閱。

第一級至第三管制藥品99年度上半年收支結存申請報作業敬請利用網路申報

主旨:謹請會員依規定辦理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99年度上半年收支結存申報作業,並請利用網路申報,請 查照。
說明:
1.依據宜蘭縣政府衛生局99.07.09衛藥字第0990013021號函轉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99.07.06FDA管字第0991800619號函辦理。
2.檢附上述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公文影本及其附件(如附檔,請自行下載)

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無醫師處方,勿自行販售醫師處方藥

主旨: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謹請所屬會員無醫師處方,勿自行販售醫師處方藥,請 查照。
說明:
1.依據宜蘭縣政府衛生局99年6月10日衛藥字第0990011150號函轉行政院衛生署食品物管理局99年6月4日FDA北字第0992000257號函辦理。
2.按藥事法第五十條規定:「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違反者依藥事法第九十二條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訂閱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