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7月5日 發文字號:衛食衛字第10000050109號 主旨:重申「限制水銀體溫計輸入及販賣」公告規定,自今(100)年7月1日起,水銀體溫計全面禁止販賣(含醫療機構),惠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00年6月27日環廢字第1000015842號函辦理。 二、檢附首揭函影本乙份。
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衛醫字第10000012951號 主旨:為行政院衛生署發布有關「民俗調理之管理規定事項」,請惠請轉知所屬,不可涉及醫療行為及醫療效能廣告,其如有越公告範圍,仍應受醫療法及醫師法之規範與處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100年6月8日衛署醫字第1000208898號函辦理。 二、查行政院衛生署於99年4月15日以衛署醫字第0990207052號令發布「民俗調理之管理規定事項」,單純對人施以傳統之按摩、指壓、刮痧、腳底按摩、收驚、神符、香灰、拔罐、氣功與內功等方式,或使用民間習用之外敷膏藥、外敷生草藥、或藥洗,所為之民俗調理行為,不得宣稱醫療效能。前項行為如以廣告宣稱醫療效能,依醫療法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七條等有關規定處分。(附件一)
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衛藥字第10000012612號 主旨:為提升醫療服務品質,惠請轉知所屬會員(相關人員)確實遵守藥師法第11條藥師執業處所以一處為限之規定,請 查照。 說明: 1、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0年6月10日FDA藥字第100030141號函辦理。 2、檢附原函掃瞄檔如附件,敬請自行下載酌參。
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7日 發文字號:衛藥字第10000012058號 主旨:檢陳本局100年第1季藥袋查核回報結果表(附件)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 貴局99年12月8日FDA藥字第0991414851號函辦理。 二、本季(100年第1季)查核總家數:60家,違規總家裡25家(違規率41.67%),前三項違規項目:1、作用或適應症。2、警語或副作用。3、劑量。 三、副本抄送本縣相關公會,請 惠予轉知所屬會員,迄本年6月底前,所有藥品包裝容器均應符合規定,倘再查獲藥品包裝容器標示,有缺一項而不完整者,將依據相關法規處辦(檢附標示規定資料乙份)。
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3日 發文字號:衛疾字第10000012138號 主旨:檢送本局塑化劑汙染食品之處理原則聯繫會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