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來函影本乙份,敬請確實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新北市「博愛診所」停止處方、使用或調劑管制藥品6個月)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來函影本乙份,敬請確實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嘉義市「陳文勝診所」停止處方、使用或調劑管制藥品6個月)
本會與各縣市藥師公會代表於104年12月22日,參加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所召開之「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核扣方案」藥事團體第四次溝通說明會,就該核扣方案之相關議題進行溝通協調,並由健保署完成當日會議紀錄如附件。 因該核扣方案攸關藥師重大權益,請協助將附件轉知所屬會員,謝謝。
旨揭核扣方案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210.241.21.152/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1246/ch08/type1/gov70/num39/Eg.htm
相關條文及內容請參閱: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120219&k1=%E7%B9%BC%E7%BA%8C%E6%95%99%E8%82%B2%E8%BE%A6%E6%B3%95&k2=&k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