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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檢送104.12.29健保署函發「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核扣方案-醫事機構說明版104/12/18版」,請確實轉知所屬會員

旨揭核扣方案於特約藥局端已於105年1月1日正式實施,因攸關藥師重大權益,請協助將附件轉知所屬會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