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來文轉知_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提升用藥品質之藥事照護計畫」如附件
★1120434_「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五及「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二、附表六,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21日分別以衛授食字第1121400858
長照人員應自認證證明文件生效日起,每六年接受下列課程,積分合計達120點以上學分辦理更新,課程包括專業課程、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及專業相關法規(後三項至少12點( 閱讀全文
主旨:依「醫療器材標籤應刊載單一識別碼規定」,自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起製造之國產及輸入第二等級醫療器材應依前開規定標示醫療器材單一識別碼,請查照。
主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謹訂於本(112)年3月2日至3日辦理3場次「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SMIS)」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新增功能之線上教育訓練,請貴單位(會)轉知所屬(會員)派員參加,並於本年2月28日前完成報名作業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