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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因『凡那比颱風』侵台--99/09/19中藥課程停課公告

原訂9 / 19辦理之中藥課程

因凡那比颱風侵台

依宜蘭縣政府停課標準宣布停課

原課程更期11月辦理

(場地確認後公告,暫訂11月21日)

因應『凡那比颱風』可能侵台--99/09/19中藥課程最新公告

日期: 
2010-09-17 09:00 - 2010-09-19 17:00

因應凡那比颱風可能侵台

99/09/19(星期日)辦理之中藥課程

為顧及講師及學員之生命安全

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或宜蘭縣政府公告停班停課公告

本課程如遇停課將另擇期辦理原課程(如遇延期暫訂11月份辦理)

敬請做好防颱措施

並隨時注意颱風動向

●本課程學員名冊,並請各學員協助轉達告知。

確實落實藥師親自調劑並勿販售來路不明、不法藥物及違、禁藥

主 旨:請確實落實藥師親自調劑並勿販售來路不明、不法藥物及違、禁藥,謹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藥師法相關法令如下:
 第11條: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第21條:

 1.藥師未親自執業而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者。
 2.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
 3.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者。
 4.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
 5.藉其藥事專業身分為產品代言,而背書、影射產品具誇大不實之效能,致有誤導消費者誤信廣告內容而購買之虞者。
 6.違反藥學倫理規範者。
 7.前六款以外之其他業務上不正當行為
二、另依全聯會打擊不法藥物聯合稽查後續處理會議:會員遇有聯合稽查時應注意下述事項:可先與公會聯絡、沒有搜索票不得搜索、第一次筆錄可爭取緩衝期、物品若未放置於陳列上應具名筆錄、不得已真的要上法院可要求法律協助。

藥事居家照護師培訓(台北業務組)報名學員-截止報名

1.上課時間:10月16.17.23.24共計四天

2.上課地點:台北縣藥師公會會館(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五段646號8樓)

3.本縣完成報名之學員名冊如下(以姓名筆劃為優先順序)

宜蘭縣藥事人員戒菸衛教師訓練課程測驗-答案公告

詳如附件,謹請自行下載酌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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