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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屆常務監事、常務理事及理事長選舉結果

選舉日期:99年元月30日
第二十一屆常務監事:高瑞陽
第二十一屆常務理事:安文彬、林子舜、楊永安
第二十一屆理事長:安文彬
接任日期: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規定自99年2月1日起接任(第二十屆任期至99年元月31日止),交接儀式預定於99年3月6日舉辦。

行政院衛生署對於停業診所、藥局或吊銷執照之醫事人員仍違法營業之通報管理機制

1.依據宜蘭縣政府衛生局99年1月26日衛醫字第0990001577號函辦理。
2.詳閱附件。

第二十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議紀錄

 一、時間:中華民國99年元月17日(星期日)下午3:30

第二十一屆第一次理監事會

日期: 
2010-01-30 13:00 - 14:00

選舉第二十一屆常務理監事及理事長

賦稅署核定98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及費用標準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00121 18:02:09) 財政部發布「稽徵機關核算98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及「98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其中除費用標準之藥師業別部分,配合實務明訂全民健康保險收入已區分藥費及藥事服務費收入者,按藥費收入100﹪及藥事服務費收入20﹪計算其必要費用外,其他業別之收入、費用標準,均維持97年度標準。

財政部賦稅署指出,執行業務者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結算申報並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調查者,其執行業務所得,應依帳載核算認定;其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及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稽徵機關得依上開財政部核定標準作為核課之依據。
「稽徵機關核算98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及「98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如附件。

訊息來源: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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