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辦法業經行政院衛生署98年12月31日以衛署藥字第0980302525號令發布施行。
2.檢附「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行政院衛生署98年12月31日衛署藥字第0980302525號令」、「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乙份,謹請參閱。
一、時間:99年元月17日(星期日)下午(時間詳如附件) 二、地點:京典餐廳(宜蘭市校舍路19號 03-9388386)
抗病毒藥劑調劑教育訓練暨品質管控計畫研討會 參加對象 :合約調劑處所藥師、社區藥局藥師、衛生局人員、一般醫院藥師 北區:包含基隆、台北、桃園、新竹、宜蘭 中區:包含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 南區:包含嘉義、台南、高雄、屏東 請依照上列分區報名,唯花蓮、臺東及離島藥師可自選上課區域 以上資料轉載至社團法人台灣臨床藥學會 報名表及課程表請參閱附件
地點:本會會館
自12:00起下午停止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