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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法》禁藥師兼職 大法官:違憲(轉載自蘋果日報電子報)

【丁牧群/台北報導】《藥師法》第11條規定「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也就是不能兼差。藥師楊岫(音同秀)娟等人認為,此規定侵害藥師工作權,日前聲請釋憲,大法官今年6月還為此召開憲法法庭開言詞辯論庭,討論相關爭議。

今天大法官會議正式作出釋字第711號解釋,宣告《藥師法》第11條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的意旨,宣告該法條違憲,應於即日起1年失效。

相關新聞: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731/234331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理由: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711

【全聯會】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暫予支付新增及異動「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藥物品項計822項

有關公告暫予支付新增及異動「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藥物品項計822項,詳如附件檔案,亦可從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http://www.nhi.gov.tw/information/BBS_Detail.aspx?menu=9&menu_id=545&page=3&bulletin_id=1831下載。

【本會】8月20日因辦理衛福部中醫藥委員會台灣東部地區民眾中藥用藥習慣正確用藥知識宣導羅東宣導場次自中午12:00起停止對外辦公

日期: 
2013-08-20 12:00 - 17:30

8月20日(星期二)因外出辦理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委員會台灣東部地區民眾中藥用藥習慣正確用藥知識宣導羅東宣導場次(暨用藥資源中心用藥五不宣導會)
自中午12:00起停止對外辦公
造成不便 敬請見諒
若有各項洽辦事宜
敬請提前或延後辦理

【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轉知含鐵成分針劑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含鐵成分針劑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詳如附件,請參閱。

【本會】8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因辦理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委員會台灣東部地區民眾中藥用藥習慣正確用藥知識宣導大同宣導場次停止對外辦公

日期: 
2013-08-02 09:00 - 12:00

8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因外出辦理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委員會台灣東部地區民眾中藥用藥習慣正確用藥知識宣導大同宣導場次
停止對外辦公,自13:30起恢復正常上班
造成不便 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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