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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110年度藥師執業執照屆期換發再次說明及更新造冊送件日

有關110年度執業執照更新已於6/15公告本會網站在案,茲再說明如下:

1.110年度屆期應更新執業執照目前第一~三梯次執業執照已完成更新60%以上,已完成更新即可開始累計下次換照學分。
2.因受疫情影響各醫事人員為防疫優先,目前醫事系統均已自動展延一年,但建議仍依胸前執業執照日期完成更新。
3.更新日可於屆期前提前6個月,但下次更新日仍以原日期+6年,不因提前或展延影響下次換照時間,若展延則會壓縮下次修習學分期間。
4.因已完成更新60%以上,故自第三梯次起更新造冊送件日為每個月最後一週星期二,送交公會時請自行衡量於繳交日至公會送件日期間是否必須用到執業執照。(建議不要月初交件,以免放置公會長達一個月)
5.疫情期間請盡量減少移動,建議藥師請以郵寄掛號方式交件。整批造冊不必填寫任何申請表,均由公會統一造冊,故藥師只要備齊文件即即可
 (!請勿放置任何地點代收!
6.藥師若親自/委託到會辦理,請務必佩戴口罩及實名制。因會務人員仍有其他公務尚需外出辦理,建議到會前請先電話查詢,以免途勞往返
7.因疫情關係目前各項實體課程尚無法開課,若迄今仍有學分不足者建議可採線上學分修習方式(仍請注意學分比例),線上課程可參閱本會網站(http://yilan.taiwan-pharma.org.tw/)右欄=>線上學習參閱。
8.若111年度屆期(更新)日往前推6個月符合整批造冊日期也可以一併送件辦理,整批造結束後均需要藥師填寫申請書及親至公會辦理。
9.執業執照完成更新(以公會造冊送件日為準)後即可開始累計下次換照學分。
10.請務必如期配合換發執業執照業務,屆時未完成作業者依藥師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處以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執業執照換照公告:https://reurl.cc/pgGA9r
●學分積點查詢及匯出步驟:https://reurl.cc/LbEq5x
 
若仍有不明或未盡事宜,敬請於正常上班時間內來電(03-935897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