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 鈞啟:
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來信希望本會能共同支持網路連署有關[ 加入「藥品專利連結之施行日,應訂於『與美國簽訂FTA』或『 我國加入CPTPP 或類似區域經貿協定』之後」]乙案,相關附議訊息請參附件, 敬請協助週知所屬會員共同參與連署,非常感謝您
106年12月29日立法院表決通過「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引進了被稱為「硬性專利連結」的制度, 原本該法案的立法緣由係為配合加入TPP及台美貿易談判 TIFA,然而所通過之行政院版法案大幅超越TPP要求, 一旦原廠提出指控,食藥署即停發藥證1年, 如同直接推定學名藥侵權,原廠免申請、免釋明、免擔保, 也幾乎不用事後賠償。
這將造成學名藥延後上市並逐漸式微,輕則健保費增加或限縮給付名 額;重則原廠大幅調高售價,使健保破產、醫療體系崩壞。 縱使民間、立法院公聽會、立法院委員會審查期間都大力反對, 行政院仍執意推動,連著3天強行走過立法院委員會協商 (無結論)、院會協商 (無結論) ,最後竟以多數決強行表決通過。
各國在美方壓力下引入專利連結制度時, 至少都換得與美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 或加入區域經貿協定,台灣卻不然。雖然本為換取美國支持加入TP P,才在TIFA定期會議上承諾引進專利連結,然截至目前為止, 我國仍未受邀加入TPP,其餘會員國更在美國退出後在新的CPT PP大幅凍結智慧財產權條款,台美FTA也僅止於單方面提議。
在這樣的背景下,政府引進高於國際要求的「硬性專利連結」, 犧牲掉我國藥業、健保及國民健康,而忽視我國醫藥產業環境。 但既然已修法通過,建請行政院珍惜重要外交籌碼, 倘需要犧牲國家藥品產業、健保藥品支出及國民健康, 必須以謀求國家最大外交或經濟利益為前提,換得「 我國與美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或「我國加入CPTPP 或類似區域經貿協定」,始能有利於國家永續發展。
基於以上理由,我們希望會員能共同連署支持:「 藥品專利連結之施行日,應訂於『與美國簽訂FTA』或『我國加入 CPTPP 或類似區域經貿協定』之後。」
※附議說明:加入連署附議很簡單,在連結中點選橘色的「 我要附議」logo,然後從FB、Google、Yahoo! 三種帳號中擇一,接著輸入暱稱、選擇居住縣市、鄉鎮市區, 最後再選擇email或行動電話驗證並打兩個勾, 之後進行驗證就大功告成了!
目標60天內5000人附議,也請多多轉發, 讓人民與產業界的聲音能被政府聽見!
台灣製藥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 中華民國學名藥協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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