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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更正宜縣藥師彬字第104040號(首批換照通知公文)附件一郵寄地址為宜蘭市女中路「三」段102號6樓

符合首批換照資格藥師紙本公文已於8/19寄出
紙本公文附件一:注意事項三郵寄地址誤植
更正為:260 宜蘭市女中路「」段102號6樓
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http://yilan.taiwan-pharma.org.tw/node/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