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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箋領藥 禁收掛號費

慢箋領藥 禁收掛號費
更新日期:2009/09/30 04:09

楊志良稱不合理也不應該
 
〔記者魏怡嘉、施曉光、陳曉宜/綜合報導〕未來慢性病患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至醫療院所領藥,不用再付掛號費!預估將有三百二十多萬名慢性病患因此受惠。
 
衛生署長楊志良昨日表示,持慢箋領藥,一來不用醫師看診,二來不用調病歷,卻要收取掛號費,明顯不合理也不應該,衛生署近日將與醫院協商,要求醫院不得收取慢箋領藥的掛號費,或是其他名目費用。
 
醫院每年將短收25億
 
台灣慢性病患者約有三百二十多萬名,每位病患每年可因此省下四百至八百元不等的掛號費,但是醫院每年因此短收廿五億元左右。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表示,醫院開慢箋賺健保兩倍診察費,又把慢箋留在醫院藥局賺調劑費,又收掛號費,苦了病患被剝三次皮。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則指出,慢箋目的之一是希望病患能省錢,醫院卻又跟病患加收掛號費,很不合理。
 
事實上,單純持慢箋到各醫療院所領藥,絕大部分都要收一百元左右的掛號費,最便宜的北市聯醫也都要五十元,有些醫院不用掛號費名目,卻另以「調劑費」或「行政處理費」為名收取費用。
 
嚴重違規醫院 衛署將提警告
 
健保局官員表示,醫院用「調劑費」是完全不合理的,每張開二十八天藥的慢箋,健保局都會給付醫療院所六十多元,醫療院所不能再向慢箋病患收取「調劑費」,至於「行政處理費」跟「掛號費」雷同,都是醫院內部的行政費用。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今後將透過健保經費稽核的方式,對情節嚴重的醫療院所提出警告。
 
很多民眾不知道持慢箋至社區藥局領藥,是不用掛號費的。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連瑞猛表示,持慢箋到社區藥局領藥不僅不用掛號費,有的藥師還會為病患網路掛號。
 
此外,健保局醫務管理處副理李麗華表示,如果民眾只是回診看檢查報告,沒有任何診療行為,醫療院所還向健保局申報給付診療費,經查證後情節輕者要扣減費用,嚴重者會停約處分。
 
楊志良說,如果醫院為病患調了病歷,且需要醫師解釋檢查報告,當然需要付掛號費;如果是當天看診,需要隔天或改天再來檢查,衛生署已在四月行文給各醫療院所,要求他們不能收取掛號費,列入未來的醫院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