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衛生局訊息週知】疫情指揮中心為確實掌握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使用情形,請轉知及督導所轄開立或調劑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醫事機構依說明段進行藥物使用與使用自主清查作業,並請於本(112)年3月10日前回復清查結果

主旨:為確實掌握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使用情形,請轉知及督導所轄開立或調劑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醫事機構依說明段進行藥物使用與使用自主清查作業,並請於本(112)年3月10日前回復清查結果,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