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105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表揚活動,相關活動辦法及完整公文,
敬啟者 鈞啟: 轉知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有關「全國健康食品級膠囊定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乙事,敬請協助週知所屬會員,若需宣傳海報及DM,可與本會聯絡,非常感謝您 全聯會秘書處 娸瑋 敬上 -------------------------------------------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一段67號5樓 電話:02-25953856 傳真:02-25991052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食藥品管理署來函影本乙件,敬確實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主旨:「藥師」名稱於新聞報導時屢遭誤植為「藥劑師」,敬請惠予正名,請查照
附件為「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限量核配辦法」第二條附表修正草案,如對於該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6月22日(星期三)下班前回復本會,俾利全聯會彙整後提報主管機關,謝謝。
本會工作小組於105年05月10日召開爭取給付藥師「判斷性服務費」工作小組第2次會議,就核扣方案實務問題及相關議題邀請健保署與會進行溝通,有關當日會議紀錄如附件。請協助將附件轉知所屬會員,謝謝。
主旨:檢送本會藥學倫理規範乙份,詳如附件,敬請協助轉知所屬藥師會員,確實遵循,請 查照。
全聯會就「門診六類特定藥品重複用藥核扣方案」實施至今所生之實務問題,仍需蒐整資料與健保署進行討論,請本會協助通知所屬會員,是否就該核扣方案或使用雲端藥歷系統有相關意見或問題進行蒐整,請於105年6月7日前回復本會,俾利本會後續綜整作業轉交全聯會,謝謝。 請以書面電子檔E-MAIL:yilanpharma@gmail.com(主旨:門診六類特定藥品重複用藥核扣方案意見),若有附件說明請一併提供,謝謝。
有關「門診六類特定藥品重複用藥核扣方案」,本會建請健保署使用紙本通知及申覆期限延長至六月底乙事,檢附健保署回復函文如附件,請查照
有關本會秘書處依診所藥師委員會許主任委員指示研擬「全聯會及各縣市藥師公會使用之公版契約」(詳如附檔),前經本會醫院、社區藥局、診所藥師委員會三會主任委員及本會顧問律師確認契約內容,並依105年3月24日第12屆第27次常務理監事會議決議,請各縣市公會理事長確認契約內容並簽名回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