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衛生局公文

衛生局公文轉知-100年第1季藥袋查核回報結果表

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7日
發文字號:衛藥字第10000012058號
 
主旨:檢陳本局100年第1季藥袋查核回報結果表(附件)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 貴局99年12月8日FDA藥字第0991414851號函辦理。
二、本季(100年第1季)查核總家數:60家,違規總家裡25家(違規率41.67%),前三項違規項目:1、作用或適應症。2、警語或副作用。3、劑量。
三、副本抄送本縣相關公會,請 惠予轉知所屬會員,迄本年6月底前,所有藥品包裝容器均應符合規定,倘再查獲藥品包裝容器標示,有缺一項而不完整者,將依據相關法規處辦(檢附標示規定資料乙份)。

相關公文檔案: 

衛生局公文轉知-塑化劑汙染食品之處理原則聯繫會會議紀錄

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3日
發文字號:衛疾字第10000012138號
 
主旨:檢送本局塑化劑汙染食品之處理原則聯繫會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 

衛生局公文轉知-「100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

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2日
發文字號:衛疾字第10000011816號
 
主旨:為應「100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推行之需,請 貴單位調查所屬計畫實施對象並建立名冊,於本(100)年8月1日前送轄區衛生所彙整,俾利後續接種作業之進行,請 查照。
 
說明:其它請參閱附件掃瞄檔。

相關公文檔案: 

衛生局公文轉知-避免「護士驗錯血,婦女枉送命」等新聞憾事再次發生,屬醫事人員執業確實依據醫療相關規定執行業務

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衛醫字第1000008637號
 
主旨:為避免「護士驗錯血,婦女枉送命」等新聞憾事再次發生,重申 貴單位應督促所屬醫事人員執業確實依據醫療相關規定執行業務,違反者將依據醫療法第103條規定,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請 查照。
 
說明:
1.依據行政院衛生署100年4月26日衛署醫字第1000007852號書函(附影本)辦理。
2.執業應確實依各該醫事專門職業法規規定執行,並應本其專業知能,善盡醫事人員必要之注意,以免觸法並保障民眾之生命安全。
3.檢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原函掃瞄檔乙份如附件。

相關公文檔案: 

衛生局公文轉知-有關「診所內容留無物理治療師資格者執行物理治療業務,負責醫師應如何處罰之疑義」

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衛藥字第1000008795號
 
主旨:函轉行政院衛生署有關「診所內容留無物理治療師資格者執行物理治療業務,負責醫師應如何處罰之疑義」案,請 查照。
 
說明:
1.依據行政院衛生署100年4月27日衛署醫字第100066749號函辦理。
2.醫療機構之負責醫師,容留非醫事人員從事醫事專門業務,除各該醫事人員法律已訂有處罰規定,應依該規定處理外,負責醫師違反醫師法第25條規定,屬業務上不正常行為,應由醫師公會或其主管機關移付懲戒;另該未具醫事人員資格,應依專門職業人員法有關未取得該醫事人員資格,擅自執行該人員業務之規定處罰。
3.檢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原函掃瞄檔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參閱。

相關公文檔案: 
訂閱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