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呈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2月15日以衛部保字第1110105209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1年3月1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因公文檔案過大無法上傳,相關內容請按我參閱。
檢呈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2月15日以衛部保字第1110105209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1年3月1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因公文檔案過大無法上傳,相關內容請按我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