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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品項及應遵行事項」,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0年4月29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1942號公告訂定,並自110年5月1日生效

主旨:「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品項及應遵行事項」,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0年4月29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1942號公告訂定,並自110年5月1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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