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03-19 09:00 - 12:30
主旨:茲轉知有關自99年4月1日起醫療機構醫用氣體管理原則及應注意事項,請醫用氣體管理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1.依據宜蘭縣政府99年3月5日衛藥字第0990004010號函轉行政院衛生署99年3月3日署授食字第0991401357號函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99年3月3日FDA藥字第0991551448號函辦理。
2.課程內容請參閱附件,報名請逕向http://www.pdatc.org.tw/sirok.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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