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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公布至108年9月24日已完成檢驗得恢復供應、銷售之含ranitidine成分藥品清單

有關胃藥成分中ranitidine原料藥含有不純物「N-亞硝基二甲胺 (NDMA)」,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已主動針對國內ranitidine藥品中健保用量較大的製劑及原料藥優先抽樣,並要求業者啟動調查及針對市售效期內所有ranitidine成分原料藥及製劑進行檢驗。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食藥署已要求業者應於108年9月23日前完成含ranitidine成分藥品之預防性下架作業,經檢驗確認合格者,始得恢復供應、銷售。目前食藥署已確認市售效期內含ranitidine成分藥品2項,共12批,經檢驗合格,即日起得恢復供應、銷售(清單如附件)。 食藥署將持續於本署網站公布得恢復供應、銷售含ranitidine成分藥品之清單,並持續與國際合作,以快速取得最新資訊,對於受影響的藥品,將即時公布資訊,以保障民眾用藥權益。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t54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