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健保署補助特約醫事機構(社區藥局)提升網路頻寬,以利即時、迅速查詢病患就醫資訊
一、有關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方案」(草案),如附件,擬自107年1月1日起實施。
二、補助方案適用對象及條件:
(一)固接網路-保險人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包含醫院、診所、交付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機構),診所及交付機構得選擇企業型或專業型光纖1M或2M以上之網路,支付上限依保險人與電信公司合約折扣率計算之頻寬月租費為上限,107年為例,頻寬月租費介於新台幣1,980至5萬4,561元。(按季核付)
(二)行動網路-事先經保險人同意提供居家醫療照護、或至醫療資產缺乏地區、山地離島地區等於非院所內提供醫療服務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支付上限依保險人與電信公司合約之無線網路-MDVPN 3G/4G優惠月租費率計算之,並依優惠方案所訂之最高收費金額為上限,107年為例,3G/4G優惠方案最高收費金額介於新台幣700元至2,500元。(按季核付)
(三)資料上傳獎勵:居家訪視健保卡登錄暨上傳資料(詳附件方案)
三、支付項目及標準詳如附件「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方案」(草案),符合補助方案之對象及達成獎勵指標,可向所屬中央健康保險署分區業務組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縣市所屬健保署分區業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