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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轉知】本次連日豪雨已傳出災情,若有藥師會員遭受災捐,請依全聯會天然災害補助辦法,於6月12日前檢附申請書、村里長證明、受損照片電子檔5張(含受損物品2-3張及災害全景2-3張)並經本會審核通過後送全聯會提出申請

本次連日豪雨已傳出災情,若有藥師會員遭受災捐,請依全聯會天然災害補助辦法,於6月12日前檢附村里長證明、受損照片電子檔5張(含受損物品2-3張及災害全景2-3張)並經本會審核通過後送全聯會提出申請。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天然災害補助辦法
經本會第十一屆第二次理監事會決議通過(100.01.20)
 
1. 本會每年視財務狀況編列天然災害補助經費預算並提撥至專戶。當天然災害發生時,受災會員檢附村里長證明並經地方公會審核後,提報本會申請。
2. 本會天然災害補助原則如下,若申請人數過多,總金額超過總補助款上限,則依申請人數照比例補助:
(甲)屋內水深不足50公分者,補助3000元。
(乙)屋內水深50公分至120公分者,補助6000元。
(丙)屋內水深超過120公分者,補助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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