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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檢送105年12月22日行政院公報預告「藥商得於郵購買賣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應行登記事項」之修正草案,敬請如有相關意見提供,請於106年1月3日下班前回復本會,俾利本會彙整提報

檢附附件為105年12月22日行政院公報預告「藥商得於郵購買賣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應行登記事項」之修正草案(詳如附件),此草案相關說明如下: 
1. 於第一點新增「藥局」可適用此規定
2. 將「郵購買賣」均修正為「通訊交易」
3. 開放六品項醫療器材
 
敬請如對於該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106年1月3日(星期二)下班前回復本會,俾利本會彙整後提報主管機關,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