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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檢送「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敬請如有相關意見提供,請於12月30日下班前回復本會,俾利本會彙整提報

檢附附件為「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草案為修正藥事法第7條及新增第7條之1、第7條之2、第7條之3,草案相關說明如下:
●修正藥事法第7條為增訂可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查認定之新藥。
●新增第7條之1、第7條之2、第7條之3為新增新藥、學名藥、生物藥及生物相似藥之定義。
敬請貴會如對於該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12月30日(星期五)下班前回復本會,俾利本會彙整後提報主管機關,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