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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藥事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所稱「藥品中一部或全部含有污穢或異物者」,有關中藥材含重金屬限量基法,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5年8月10日以衛部中字第105186110號令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05年10月1日生效

主旨:藥事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所稱「藥品中一部或全部含有污穢或異物者」,有關中藥材含重金屬限量基法,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5年8月10日以衛部中字第105186110號令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05年10月1日生效1案,惠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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