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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為維護民眾用藥安全,謹請確實依藥事法、藥師法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以免觸法

主 旨:為維護民眾用藥安全,謹請確實依藥事法、藥師法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以免觸法,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衛生局105年7月6日衛食藥字第1050015358號函辦理。
二、衛生局近來發現有部份藥局開架式陳列處方藥品,或於藥局調劑室內放置逾期藥品卻未明確標示,涉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
三、另稽查發現部份機構業者未使用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開立、調劑第1至第3級管制藥品及未依規定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結存,導致簿冊結存量與盤點量帳料不符,涉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之情事。
四、衛生局再次重申如有查獲不法之違規情事將依法處辦,請確實依相關法條規定辦理,以免因不諳法令而觸法。
五、隨函檢附藥事相關法規供參,敬請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