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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藥師公會】轉知全國首例-臺北市違規的兩家社區藥局藥師,遭停業一個月之行政處份,慢箋送贈品兩份懲戒公文(李oo藥師、梁oo藥師)

致 全聯會、24縣市公會: 

社區藥局以贈送物品招徠民眾調劑處方箋事宜,除違反藥師法倫理規範外,已影響到藥師的專業形象。本會不得已將臺北市違規的兩家社區藥局藥師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移付懲戒,做出全國首例處以停業一個月之行政處分。本處分經衛生福利部召開藥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仍維持原處分,決議書詳如附件一及附件二。 

在此呼籲藥師,勿以贈品招徠處方箋,以免違反藥師法第21條而受懲戒,以下是本會之處理方式,惠請卓參。若有藥師先進發現同業有違法,敬請規勸並反映給公會,公會將請該區之社區藥局督導進行輔導,讓我們一起共同捍衛藥師的專業、創造優質的執業環境。 
 

臺北市藥師公會 章修績 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