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為「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四、附表五、附表十二及附表十六修正草案,就該修正草案,係增加新竹縣、苗栗縣、屏東縣、台東縣等地區列屬藥事法第102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如對於該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3月3日(星期四)下班前回復本會,俾利本會彙整後提報主管機關,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