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為廢止「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公告預告(藥師、藥劑生已納入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如對於該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2月1日(星期一)下班前回復全聯會,俾利全聯會彙整後提報主管機關,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