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衛生局】辦理104年度「醫事人員至原住民族地區開業補助」案,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之規定,將符合本辦法資格之案件,送本局審核後轉衛生福利部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主旨:為辦理104年度「醫事人員至原住民族地區開業補助」案,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之規定,將符合本辦法資格之案件,送本局審核後轉衛生福利部辦理,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