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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回覆全聯會有關食藥署近日發表抗生素專案稽查成果乙事(皆為不具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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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覆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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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藥局同業間互相調藥不應該被視為販賣藥品
2.請全聯會努力於增加指示用藥品項。例如沖洗用生理食鹽水,酸痛藥布,口內膏,外傷藥膏,不含類固醇藥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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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診所醫師都開cravit 或 augmetin給病人,但是並無申報,或請病人自費,為什麼不先管管診所濫開抗生素,一個月跟藥廠叫100盒augmetin,都用在病人身上,cravit在醫院還是需要管抗單才能開立的,在診所隨處開,怎麼能夠將抗藥性歸咎於開業藥師? 
強烈建議全聯會推動自我療癒guideline,讓藥師與民眾有所方向,也不會濫用健保資源。不要讓藥師在每天開門就違法的狀況下提心吊膽工作,連生理食鹽水都可以開罰,同成份的藥品為什麼有的是藥師指示有的卻是處方藥,這根本就是醫界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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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的存量誤差,診所開處方箋AB單是主要原因,應協調醫師公會請所屬診所,禁止開AB單,以免合作藥局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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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抗生素用最氾濫應是醫生
2.要控管處方請實施完全分業
3.應開放1級抗生素給藥師使用
4.藥師賣otc而已和藥商何異
5.把藥師打成犯罪集團非國家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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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研議,於病患急性發作又不便馬上就醫時可以先給予廣效性抗生素,至其可以就醫
2.就醫後,藥已用完又不方便再回診,持藥袋照舊拿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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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策:從新修法,招集產官學界,暫時只針對重大處方違規開罰,   長期也是得從新修訂規則,符合民情之遊戲規則(切勿好高騖遠,修個像教改一樣不倫不類的法)為了後代用藥,耗時費力還是得做。
2.中策:各自與地方衛生局達成協議,適度嚴查重點處方藥,適度放寬病人自用已用過常見處方用藥 (藥師須有依據以及符合民情的解釋 解釋可各自和衛生單位達成共識), 並協調政府及藥廠處方轉成適當指示用藥品項,模糊地帶長期還是得修法,但總是讓衛生單位更能掌握民情,藥師開業能知道紅線在哪?而不是一開門就違法  
3.下策:維持現狀,各自藥局好自為之,衛生局缺業績時,再抓幾隻隨機的牲畜來祭祀河神,壞心的藥局依舊危害民眾用藥,衛生機關依舊蒙著良心說話,後代藥師依舊陷入困境,依舊又要上網留言,民眾用藥習性不改變,健保一直削價給付,醫藥互相惡性搶生意   
這永遠沒有更好的建言........        
天佑藥師    天佑台灣 天佑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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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不尊重處方藥,喜歡一再更新便宜藥價,民眾為何要花大錢去掛號買貴貴的健康,教育民眾尊重處方藥為根本,依據此根本就知道現今醫藥界和健保局以及民眾所犯的過失了,再依此做修正及修法方能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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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藥性之問題、動物用藥更為大宗,需更細查審之

 
抗生素專案稽查成果調查回覆為本會網站依全聯會指示所做不具名填表回覆(http://yilan.taiwan-pharma.org.tw/node/5687)。
 
 
填表日期:10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