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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稅局宜蘭分局】為促使執行業務者依法設置帳簿,請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規定,至少應設置日記帳一種

主旨:為促使執行業務者依法設置帳簿,敬請轉知所屬會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規定,至少應設置日記帳一種,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