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會鈞啟: 檢送「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103年4月7日修正發布,並自103年5月1日施行,詳如附件,請查收。
此次修正與醫院合理調劑量有關,煩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