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本會訂於102年12月15日(星期日)辦理「(102)宜蘭縣藥師公會藥師教育訓練」共計4積點(臨藥繼字第1021049號)暨「各小組座談會」,謹請踴躍報名參加並請 查照。
說 明:
一、教育訓練時間:102/12/15(星期日)13:30-17:10(詳如課程表)
座談會時間:102/12/15(星期日)17:50
二、上課地點:宜蘭縣社會福利館六樓第三會議室(宜蘭市同慶街95號)
座談會地點:宜蘭市永鼎餐廳(宜蘭市同慶街37號)
三、費用:免費;本課程及座談費經費由本會各小組費用提撥共同辦理,限宜蘭縣藥師公會會員參加。
報名期間: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2/4(星期三)下午4:00止。
因場地限制90名額滿即止,逾期及例假日均不受理報名,恕不接受口頭、電話及現場報名。
四、報名方式:一律以書面報名:填妥報名表於上班時間內傳真至03-9356851或e-mail:yilanpharma@gmail.com報名。
備註:
1.本次教育訓練及座談會均由本會經費提撥,敬請珍惜公會資源報名後務必參加,業經報名後如不克參加,請最慢於開課一週前告知。
2.經本會第21屆第7次理監事聯席會決議:為保障學員權益及珍惜教學資源,報名後未參加及未完成全部課程者,列為下次本會辦理免費持教不優先學員名單。(102/09/15 (102)宜蘭縣藥事人員在職訓練-2報名後未參加及未完成課程列為本次不優先學員名單)
3.教育訓練與座談會可選擇全程參加或分開報名,學員名單以本會網站公告為準-開課前一週公告。(報名後未出席者本會可拒絕下次相關教育訓練/座談會出席資格)
4.為響應環保不印紙本講義,請於開課前五天至本會網站下載列印。
5.為響應環保不提供飲料及茶水,敬請自理或自備環保杯。
|
五、上課注意事項:
1.請攜帶『健保卡』刷卡,限本人親自刷卡,嚴禁代刷。(未完成全部課程者,不授予全部學分)
2.非學員請勿至上課會場,上課期間手機請關機或調至靜音,並請勿接聽手機,以免影響講師與其他學員權益。
3.為保持上課場所空氣品質,空調冷暖感受不一,請攜帶保暖衣物。
4.社福館為社會處無償提供,參加之學員請勿將車輛停放於社福館旁私人空地,並共同維護清潔及節約水電及遵守館內全面禁菸規定。
5.本會主辦課程均不發放紙本學分證明,敬請於課程結束後一週後逕自「衛生福利部醫事系統入口網」查詢及下載學分積點證明。(所有課程均請勿至TPIP查詢學分積點)
6.完成報名之學員請自行前往上課不另發函通知。
六、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現衛福部)98年12月31日公告「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每六年需修滿150點學分證明辦理執照更新換發;因執業異動致中斷執業一個月以上者,於再行執業時,應檢具申請日前一年內接受繼續教育二十五點以上之證明文件,以再行執業日為每六年應辦理執照更新之起算日。
(本課程同時申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本會所登錄之公務人員學習時數,須由各學員服務機關(構)人事人員進行線上複核,透過複核後之學習時數使得生效。)
七、隨函檢附報名表及課程表各乙份。課程相關資訊亦可至全國社區藥事資訊網TPIP網站或本會網站=>持續教育查詢。
八、報名者請自行了解個資法相關規範,凡向本會報名均為同意於網站公告報名藥師名冊。
九、其他若有任何不明或未盡事宜,敬請於正常上班時間內以電話或e-mail詢問。
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