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衛生福利部函報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2年10月21日以臺衛字第1020061685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