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茲轉知有關健保特約藥局以贈送物品方式,招徠民眾持處方箋至藥局調劑乙案,事涉違反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及藥師法之規定,謹請藥師切勿違反相關之規定以免觸法,以專業藥事服務保障民眾用藥健康以維護藥師形象,請 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宜蘭縣政府衛生局102年8月22日衛食藥字第1020020131號函辦理。
二、 隨函檢附原函影本乙份,謹請參閱。(附件連結:http://yilan.taiwan-pharma.org.tw/node/5016)
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