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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與敏盛綜合醫院於9/3、9/4、9/5、9/6主辦「醫療器材臨床試驗法律系列遠距繼續教育」

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與敏盛綜合醫院,將於民國一〇二年9/39/49/59/6,每日中午1230~13060鐘)主辦「醫療器材臨床試驗法律系列遠距繼續教育」。對象為:西醫、護理人員、藥師、廠商研發人員、其他有興趣者。

 

編號
6~9
課程
醫療器材臨床試驗法律系列遠距繼續教育
時間
民國一〇二年9/39/49/59/6,每日中午1230~13060分鐘)
地點
主辦
敏盛綜合醫院、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
承辦
teleCME遠距醫事繼續教育中心
學分證明
四日皆出席,測驗合格者由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發給上課證明,另西醫師、護理人員、藥師法規類學分4分(申請中)
對象
西醫、護理人員、藥師、廠商研發人員、其他有興趣者
費用
早鳥價;6407/20~8/15),8008/16~9/2),(另採開放式教學但無學分、證明)
報名
http://www.telecme.com.tw/報名處(pchome繳費、電子發票)
報名日期:102720~10292
課程內容、時間、講者
引言王炯琅副院長9/31230)(敏盛綜合醫院副院長、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常務理事、台大醫療機構管理研究所、政大法律研究所)
編輯吳建樑醫師Apex Medical Corp.,R&D Consultant.東吳大學法學碩士、政大EMBA npo組肄業,高醫醫學士)
19/3W2中午1230~130
醫療器材臨床試驗相關法律規定
主講:楊哲銘教授(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理事長、美國華府律師、北醫大醫管系系主任、雙和醫院核醫科主任)
29/4W3中午1230~130
醫療器材研發與智慧財產權
主講:牛惠之副教授(中國醫藥大學副教授、倫敦大學法學博士、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39/5W4中午1230~130
廠商、醫院與受試者三方之法律關係
主講:陳俊廷律師/古清華律師 (信業法律事務所律師/負責律師)
49/6 W5中午1230~130
IRB 之審查與受試者同意書
主講:吳俊穎教授 (台中榮總肝膽腸胃科主治醫師、陽明大學醫學系兼任教授、東海大學法律系暨研究所兼任教授、台大醫學博士、哈佛大學法學碩士)
 
課程簡介:
19/3醫療器材臨床試驗相關法規規定:帶給大家一有關醫療器材進行臨床試驗之整體法律概念
29/4醫療器材研發與智慧財產權:鴻海集團2010年在全球就有兩萬多項專利申請,歷年累積的智慧財產,一旦開始收取權利金,將撼動亞洲供應鏈;醫療器材研發,若在一開始時,就注重相關智慧財產權保障,其價值將倍增。
39/5廠商、醫院與受試者三方之法律關係:何謂醫材臨床試驗之「不良事件」?何謂「不良醫療器材反應」?廠商、醫院誰該對受試者負責? 由專精醫事法律之律師從實務觀點分析之。
49/6 IRB 之審查與受試者同意書:醫療器材要開始臨床試驗,首先就需經IRBJIRB)同意,而受試者同意書又是審查重點,特邀請具有醫、法雙重背景的吳俊穎教授,從醫療與法律兩方面觀點解析。
 
備註
1、申請學分(及/或證明)者,敏盛綜合醫院員工免費(教研部高管理師報名);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會員免費(102年有繳會費者,秘書報名)。
2、因未完成簽到、抽點、簽退程序或測驗不合格而未能獲得學分(及/或證明)者,恕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