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函請宜蘭縣政府社會處社團法人變更登記存案備查

主 旨:本會改選第二十二屆理、監事,業經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完成社團法人變更登記,隨函檢附法人登記書影印本乙份,謹請准予存案備查,請 查照。
 
說 明:本會改選第二十二屆理、監事申請社團法人變更乙案,業經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2年3月25日102證他第13號登記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