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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1起​『戒菸個案追蹤費』申​報項目代號調整

轉知: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國健教字第1020700015號公告。
「醫療院所戒菸服務補助計畫『戒菸個案追蹤費』」申報項目代號調整,並自102年2月1日起生效。
「戒菸個案追蹤費」原申報項目代號E1021C,自102年2月1日起終止,
並自同日起調整為以下4項:
一、E1023C:用藥治療3個月追蹤費
二、E1024C:用藥治療6個月追蹤費
三、E1025C:衛教服務3個月追蹤費
四、E1026C:衛教服務6個月追蹤費
追蹤結果登錄於VPN後,得每次申請戒菸個案追蹤費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