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門診交付處方箋」或「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門診醫療服務點數及醫令清單」之「就醫序號」欄位乙案

主 旨:有關「全民健康保險門診交付處方箋」或「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門診醫療服務點數及醫令清單」之「就醫序號」欄位乙案,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1年9月24日(101)國藥師平字第1011671號函辦理。
二、鑑於101年7月1日起健保申報格式改為XML系統,但仍有特約醫療院所未將「原處方就醫序號(IDd43)登錄處方箋,並經全聯會要求改善後,健保局以101.08.15健保醫字第1010051707號函回復暫不執行檢核作業並請全聯會提供未登錄原處方就醫序號之特約醫療院所名單,以利輔導。
三、本會於收到全聯會電子公文後即刻於本會網站、e-mail、skype及FB社團公告週知在案,並立即轉請本會健保藥局於8月31日前以公開管道向本會提供縣內醫療院所未將就醫序號登入名單於本會彙整以利回報全聯會(http://yilan.taiwan-pharma.org.tw/node/4257),但並無任何健保藥局回覆本會。
四、綜上所述,為俾利地方公會作業及彙整相關資料提供健保局輔導特約院所詳實登載,敬請各健保藥局於101年10月17(星期三)中午12:00前以傳真、e-mail、skype等方式將名單送交本會。(為利於作業恕不接受電話方式)
五、隨函檢附原函公文乙份,敬請酌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