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局訂於本(101)年10月至12月辦理「101年藥局藥商普查工作」,請 轉知所屬會員配合是項業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藥事法第73條規定辦理。 二、檢附101年藥局藥商普查查核事項紀錄表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