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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處方使用Zolpidem等鎮靜安眠類管制藥品時,勿應人要求即開立處方

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衛食藥字第1010015915號
主旨:請轉知並輔導所屬會員,處方使用Zolpidem等鎮靜安眠類管制藥品時,勿應人要求即開立處方(特別是自費處方),以避免醫療不當使用管制藥品,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1年7月13日FDA管字第1011800394號函辦理。
二、檢附首揭函影本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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