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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公文轉知-建立「校園正確用藥」宣導專案負責人及講師團隊

發文單位: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15日
發文字號:(101)國藥師平字第1010387號
 
主旨:教育部將正確用藥納入100學年度健康促進實施計劃之必選議題,故敬請全國各縣市藥師公會協助全國高中小學「校園正確用藥」宣導,請各縣市藥師公會建立「校園正確用藥」宣導專案負責人及講師團隊。

說明:

一、依據本(全聯會)會100.11.09第十一屆第13次常務理監事會議決議辦理。

二、經(全聯會)常務會決議,請藥師公益促進委員會協助擬函予各縣市藥師公會提出建議名單。

三、「校園正確用藥」宣導有助於提升藥師形象,建立長期利於藥師執業之環境。

四、檢附報名表乙份如附加檔案,敬請有意加入全聯會「校園正確用藥」團隊之藥師最慢於3月28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回覆本會以利名冊彙整呈報全聯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