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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屆第三次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中華民國101年2月19日(星期日)下午4:30

二、地點:宜蘭市海都餐廳(宜蘭市宜興路一段89號   03-9333210
三、主席:安文彬理事長     司儀:蔡美琦     紀錄:李如玉
四、出席:應到人數375人、實到人數:281人、出席率:75 %(詳如簽到簿)
(親自出席:余應森等228人;委託出席:葉雅雯等53人)
 
五、列席指導貴賓:
立法委員     陳歐珀(夫人徐慧諭代)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劉建廷局長、游淑靜科長、張文虹小姐、呂淑蓉小姐
宜蘭市公所    陳志信主任秘書
宜蘭縣議會    江聰淵議員
台北市藥師公會  范佐勳理事、吳崑山諮詢顧問
新北市藥師公會  古博仁理事長
新竹市藥師公會  何逸人理事長、羅志祥常務理事、李碧瑤常務理事、
         呂仲峰常務監事
基隆市藥師公會  王治明常務理事、陸瑛中理事、曾錫勛常務監事
花蓮縣藥師公會  趙瑞平理事長、蘇德興總幹事、林聰賢財務長、
宜蘭縣西藥商同業公會 林建宏理事長
 
七、出席大會之會員已達法定人數,宣布大會開始。
八、主席致詞並介紹大會來賓:略
九、主管機關、上級公會暨來賓致詞:略
十、頒獎:頒發宜蘭縣政府社會處暨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協助本會辦理「100年度偏遠地區老人藥事照護暨社區不法藥物防制計畫」感謝獎牌
 
十一、工作報告:
(1)理事會工作報告:
100年度會務工作報告:林子舜常務理事報告。(請參閱大會手冊第第3頁)
100年度業務工作報告:楊永安常務理事報告。(請參閱大會手冊第第3-6頁)
(2)監事會監查報告:
100年度財務報告:高瑞陽常務監事報告。(請參閱大會手冊第第10頁)
 
十二、大會討論提案:
案由一:請審查100年度歲入歲出決算書。(大會手冊第13頁至第15頁)
提案人:理事會
說 明:100年度歲入歲出決算書,業經編竣,並經提第21屆第5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茲依法送請大會審議。
辦 法:經大會審議通過,並函報主管機關核備。
決 議:照案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備。
 
案由二:請審查101度工作計劃案。(大會手冊第16頁至第17頁)
提案人:理事會
說 明:本會101年度工作計劃,業經編竣,並經提21屆第8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茲依法送請大會審議。
辦 法:經大會審議通過,並函報主管機關核備後交理事會執行。
決 議:照案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交理事會執行。
 
  
案由三:請審查101年度歲入歲出預算書案。(大會手冊第18頁至第20頁)
提案人:理事會
說 明:本會101年度歲入歲出預算書經提第21屆5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茲依法送請大會審議。
辦 法:經大會審議通過,並函報主管機關核備後交理事會執行。
決 議:照案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交理事會執行。
 
案由四:請全聯會向中央健保局爭取提高藥事服務費,及抗議不理追扣藥事服務費。
提案人:鄭凱元     連署人:謝火珍、吳愫慧
說 明:藥事服務費逐年週降(緊縮)及不合理追扣,漠視藥事人員專業,致使藥事人員未能落實合理調劑量,危害民眾用藥安全。
 法:1.藥事服務務費為健保法之規定,修改健保法有其困難之處。
2.本會第21屆第5次臨時理監事議決議提請經大會審議後交本會函請全聯會爭取調劑費以月結方式或平均數方式計算張數。
決 議:照案通過,交理事會執行。
 
案由五:建請全聯會爭取管藥的處方箋應提高藥事服務費。
提案人:鄭凱元     連署人:謝火珍、吳愫慧
說 明:有管藥的處方箋因為要登記增加藥師工作量,如有問題還要擔心受罰,且一罰又是陸萬元起跳。
辦 法:本會第21屆第5次臨時理監事會決議:因管制藥品增加藥師工作量及稽核及結算等相關作業,本案提請會員大會審議交本會正式發函建議全聯會向健保局爭取提高管藥處方箋服務費。
決 議:照案通過,交理事會執行。
 
十三、臨時動議:無
 
十四、大會結束:下午5:30
 
十五、聯歡聚餐暨卡拉OK大賽開始:下午6:00(主持人:游美慧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