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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公文轉知-函轉行政院衛生署「特殊營養食品之病人用食品應加標示事項」第二點

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2月1日
發文字號:衛食藥字第1010001854號
 
主旨:函轉行政院衛生署「特殊營養食品之病人用食品應加標示事項」第二點,業經行政院衛生署於中華民國101年1月18日以署授食字第1001303722號公告修正發布,請轉知所屬會員,以利政策施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101年01月18日署授食字第1001303731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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