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衛食藥字第1000063825號
主旨:請輔導並轉知所屬會員,依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函釋,應避免重複處方鎮靜安眠類管制藥品與病人,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0年12月23日FDA管字第1001800910號函辦理。
二、檢附首揭函影本乙份。
相關公文檔案:
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衛食藥字第1000063825號
主旨:請輔導並轉知所屬會員,依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函釋,應避免重複處方鎮靜安眠類管制藥品與病人,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0年12月23日FDA管字第1001800910號函辦理。
二、檢附首揭函影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