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8月25日
發文字號:衛食藥字第10080054636號
主旨:轉發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告修正本縣壯圍鄉楊崑診所之執業所在地自99年6月7日起列屬藥事法第102條所稱之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五結鄉衛生所、慈和診所、林文通診牙醫診所、吉詳診所之執業所在地自100年9月3日實施醫藥分業1.8公里新制,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0年8月19日FDA藥字第100050457號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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